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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也是个替死鬼
作者:贾鹏雷 日期:2008-3-27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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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无线实在是可怜,虽然现在还不能说这次在央视3.15晚会曝光就能让它死,但按照江湖规矩,分众无线已经很难混了。
当然,通过往我们手机上发送严重骚扰我们美好心情的垃圾短信并从中渔利,这一行径确有令人生厌之处,但是,老贾也必须提醒大家,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分众无线只是一个替罪羊,一个被动的替死鬼。
替谁而死呢?
第一个被替的就是个人隐私保护法规。我们国家的个人隐私不值钱,不仅如此,互联网与SP的畸形发展反而使得出售个人隐私不仅堂而皇之,还能成为商业营销模式,进而改变了社会的价值观,形成所谓“没有新闻的领导不是领导,没有绯闻的名人算不得名人”的评价体系。
个人隐私随便侵犯的前提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保护它,我们被侵犯了都没地说理去。与个人隐私相对的是公共隐私,比如政府信息,多少年来却无法得到合理化公开。当然,好事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酝酿多年即将得到了能够施行的机会,公共信息是公共财产,其无法公开的结果是公众无法使用,增加了公众的交易成本。这就形成了两个悖论:公共信息不公开和个人隐私人已被侵犯,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由于个人隐私保护法规的缺位,导致分众无线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其进行商业性侵犯,并且在公开市场交易的制度下也没有被谴责和被追究。这滑稽何其大也?
今天分众无线被曝光,并不能阻挡其他无线。个人隐私法规保护不出台,大规模的、商业化程度很高的、堂而皇之的侵犯事件无法受遏制。
第二个被替的就是无数没有被曝光者。分众无线和精准等被曝光者只有8个,能出售的用户信息2亿上下,但中国市场的移动用户总量已达5个多亿,我们哪个幸运的人儿没有收到过垃圾短信?那么,另外3个多亿的用户信息,又是哪家伟大的公司透露出去并殷勤侵犯的呢?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为了发展是做出了很多牺牲的,其中一个重要的规则就是“先发展后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中国的现实决定的,或者说一个落后的国家要变成一个先进的国家的必经之路,因此,我对大多数行业的“先发展后规范”状态报以理解态度。但是,从互联网行业发展到SP业、再到现在的各种在线无线的营销业,是作为第三产业存在的,是信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在过去多年来都没那么重要,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却又十分突出,无数个玩家在其中生存,意味着无数个玩家在做着令人生厌和理应受到法律惩罚的勾当。分众无线是因为个头大,在人群中一眼就被盯上了,无数个无线们还没有被“凛冽的目光无情地揪出来”,很有“一个分众倒下去,无数个分众站起来”的隐忧。
分众只是运气最不好的那个。
第三个被替的就是中国的运营商,尤其是中国移动。中国移动用户接近4个亿,号段也最多,范围大,犯错的概率大一点也合情理。但是,分众无线和那无数不露头的无线们不是昨天才成立的,他们已经在这个规则中如鱼得水甚久了,分众当老大也已经很久了。然而我们没有看到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做出什么有效的办法。
更可笑的是,在分众无线被曝光之后,中国移动却第一时间接受央视采访,指出分众无线的会员通占用了中国移动的企信通端口,因此中国移动毫不留情地关闭了其端口,着实把这次事件变成一次“挑战与机遇并存,但机遇更大”的公关事件,试图在用户心目中塑造光辉灿烂的正面形象。而在过去的无数次短信诈骗、声讯电话诈骗、打一声就挂电话诈骗等等诈骗事件中,解决起来在技术上都并不困难,但中国移动也都不曾顺利解决。
江南春并非没有选择,但他选择的道路注定还将继续遭受风险。分众无线可能会死,也可能会成功抗压,逆势而上。然而,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分众无线们的闹剧到此为止。